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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开展把握“四种形态”专题辅导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要求落地生根

 

 

讲座现场

 

    省纪委为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近期开展了把握“四种形态”专题培训研讨活动。11月27日下午,省纪委机关举办了把握“四种形态 ”专题辅导班。省纪委机关全体干部、省纪委管理巡视干部及省直单位、省管企业、省属高校(驻长)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等200多人听取了辅导课。省纪委组织部部长黄立峰主持讲座。省纪委法规室主任张泽军以《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为题做了辅导报告。

    专题辅导强调,“四种形态” 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的准确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和方法,深刻诠释了“纪在法前”的执纪原则,明确了“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要求,彰显了“标本兼治”的战略抉择,并体现了“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正确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首先需要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组织处理、党纪处分、乃至立案调查,都是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都要由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来领导决定和组织实施。其次,还需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树立全局观念,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管住大多数。转变政绩观念,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政绩,抓早抓小更是政绩的观念。强化底线观念,把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实践中还需把握好线索处置环节、纪律审查环节、执纪审理环节。做到防止用先入为主、先定调后求证的主观主义执纪;防止用惯性思维和习惯性做法的经验主义执纪;防止不把原则性和灵活性有机结合的教条主义执纪。

    省纪委组织部领导介绍,下一步,省纪委机关各内设机构将组织专题学习,机关读书会将举行交流座谈会,开展专题讨论,深化培训内容,巩固辅导效果。市州纪委按照省纪委的统一安排,正在开展把握“四种形态”专门培训,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思路、执纪方式,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摄影:陆剑南 /文:李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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