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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落实基层党委党主体责任 所有收支逐项逐笔公开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来,澧县将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落实基层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加大对基层党委班子成员的责任意识教育,从学习教育入手,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要求基层党委不折不扣地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使党政班子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理念。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与一班人共同抓相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成立以基层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政“一把手”的责任目标;同时又明确了各分管领导和部门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职责,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也要在各自职权内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做好所分管工作的同时,应切实抓好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任。该县坚持基层党委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工作。通过党务公开栏的形式,及时地通报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情况;规范“先党内、后党外”制度,坚持重大事情党内先知道,重要文件党内先传达,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内先讨论,重大决策的实施党内先发动。重点抓好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该县把加强农村财务管理作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廉政风险点,专门成立了财务审核小组,每年对村委会的财务进行审核,并对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示。

    着力解决乡镇(街道)纪检(纪工委)书记专岗不专职的问题。明确纪委(纪工委)书记主要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用、突出主责、主抓主业。(澧县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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