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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绥宁县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抓好七项工作,有步骤地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确保学习宣传贯彻到位。

    集中开展一次宣传。从12月1日起,充分利用新绥宁、绥宁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绥宁政府门户网、绥宁新闻网、绥宁手机报、“廉政绿洲”微信平台等网站、手机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开展重点专题宣传。

    讲一次专题党课。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讲一次“遵循廉洁自律规范,恪守六大纪律”专题党课,以此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以致用,自觉坚守《准则》树立的“高线”,不越《条例》规定的“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开展一次巡回宣讲。由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单位于12月联合组织一批专家学者,到各县直机关和乡镇开展两部党内法规的专题巡回宣讲活动。

    举办一次专题培训班。定于12月初,县委在县委党校举办全县各机关单位、乡镇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培训班,邀请市纪委调研法规室负责同志进行党内法规学习的专题辅导。

    举行一次知识测试。组织编写一套《准则》和《条例》学习题库,组织全县纪检干部学习、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促进大家时时学、处处学。

    开展一次专项整治。针对当前我县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准则》和《条例》,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公款吃喝、收受红包、大操大办、领导干部亲属子女经商、“雁过拔毛”式腐败等突出问题。

    推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深入学习党内两项法规,在全县发现、培养和推介一批“讲党性、守纪律、勤创业、作表率”的党员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凝聚正能量,引领新风尚,树立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绥宁纪委 谢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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