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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开展“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培训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固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意识,12月3日下午,湘潭市纪检监察系统举办了“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专题辅导。市纪委机关全体干部、市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等200多人参加了专题辅导。省纪委法规室主任张泽军以《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运用》为题做了辅导报告。

    专题辅导从准确理解“四种形态”的内涵、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两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张泽军强调,“四种形态”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性的准确把握,是全面从严治党的路径和方法,深刻诠释了纪在法前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执纪要求,彰显了标本兼治的战略决择,并体现了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

    下一步,市纪委机关将要求机关干部通过自学、开展分支部专题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等方式,深化培训内容,巩固辅导效果。并要求县市区纪委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开展把握“四种形态”专门培训,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围绕“四种形态”转变执纪思路、执纪方式,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湘潭市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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