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四项举措”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近日,醴陵市纪委监察局利用机关干部学习会、2015年度工作务虚会以及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广泛学习宣传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通过“四项措施”深入践行“四种形态”。
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党内健康生活,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动真碰硬,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修正错误、增进团结。要求各级党组织对反腐倡廉工作常研究、常部署,综合运用约谈、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抓早抓小。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实行“一案三查”,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强化教育警示推进源头防治。统筹抓好大约谈、大宣传、大培训等工作,传达上级精神、传导履责压力、传授履职技能,让各级党员干部受教育、受警醒。今年以来,先后对全市各乡镇(街镇)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及干部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廉洁从政和“两项法规”等专题教育,着力构筑“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加强日常监管严防“四风”反弹。紧紧抓住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今年以来,开展“四风”问题方面监督检查92次,点名道姓公开通报7期,有力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
推进纪律审查确保执行到位。在审查方式上,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等方式来处理。在审查对象上,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特别是突出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在审查内容上,突出政治性,把是否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截止2015年10月底,全市共立案145起,同比增长254%。(醴陵市纪委 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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