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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第二组巡视绥宁县工作动员会召开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5-12-09 08: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经省委批准,省委巡视第二组进驻绥宁县开展巡视工作。12月8日,省委巡视第二组巡视绥宁县工作动员会召开,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第二组组长刘大放作了讲话,邵阳市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长忠就配合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县委书记唐渊作表态发言,县委副书记、县长罗玉梅主持会议。

    刘大放指出,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每轮巡视情况汇报,习近平总书记每次都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确立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颁布实施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为巡视工作深入开展指明方向。省委坚持把巡视工作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从严治党、正风肃纪的重要抓手。省委常委会、省委“五人小组”会12次听取汇报,徐守盛同志每次都作指示、提要求,直接具体、明确有力地领导推进巡视工作。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省委部署,不断创新组织机制和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巡视工作不断深化,取得明显成效。

    刘大放指出,中央和省委历来高度重视县级领导班子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郡县治,天下安。在我们党的组织结构和国家政权结构中,县一级处在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是发展经济、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也是干部干事创业、锻炼成长的基本功训练基地。县(市、区)委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市、区)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是我们党在县域治国理政的重要骨干力量。总书记还对县(市、区)委书记提出了 “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做“政治的明白人、发展的开路人、群众的贴心人、班子的带头人”的明确要求。这次对绥宁县进行巡视,充分体现了省委对绥宁县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视关心,是对绥宁县党的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和有力促进。绥宁县委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和省委要求,严格履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赋予的职责,以巡视为契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责任扛起来、立场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尊崇党章、敬畏党纪,确保中央和省委政令畅通、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奠定坚实基础。

    刘大放强调,省委巡视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大纪律”和“四个着力”,按照“高标准、守底线”的要求,盯住“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剑指问题、倒逼改革,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支撑。巡视中,将重点检查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问题。省委巡视组受省委委派进行巡视监督。做好巡视工作,是省委巡视组和绥宁县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干扰妨碍巡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做好巡视工作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具体化,对巡视工作重视与否,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考验,反映的是党的观念强不强,从严治党的措施硬不硬,责任担当够不够。绥宁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敢于直面问题,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省委巡视组一起,共同把省委交给的巡视任务完成好。

    王长忠就如何配合好省委巡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要讲政治、讲大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要求上来,真正把这次巡视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契机,作为改进工作、促进发展的契机,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素质的契机,确保这次巡视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二要着实抓好动员教育,营造良好巡视氛围。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拥护巡视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主动接受巡视监督,客观、公正、真实反映情况,搞好巡视工作协调服务。三要扎实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视成效明显。要高度重视巡视组指出的问题,落实巡视组的意见建议,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件一件落到实处。

    唐渊代表县“四大家”领导班子作表态发言。他指出,接受、配合和支持巡视工作是当前我县政治生活和日常工作中的大事,也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和政治要求。要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支持、主动配合巡视工作。要立行立改、早整早改,以实际工作成效支持配合巡视工作。他个人并代表“四大家”班子表示,真诚接受省委巡视组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坚决服从巡视组安排,坚决落实巡视组各项指示,为巡视工作创造优良环境。

    据悉,省委巡视第二组将在绥宁县工作1个月。巡视期间(2015年12月8日至2016年1月8日)设专门值班电话:0739-7628137;手机:15273938808;邮箱swxsz02@sxfj.gov.cn,通讯地址:绥宁县3号邮政信箱,邮编:422699,巡视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绥宁县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下一级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视地区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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