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出台“九条禁令”严肃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纪律
“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一定要始终牢记自己党员领导干部的身份,记住肩上担负的责任,时刻以《准则》为标准,切莫触碰纪律红线,尤其是这次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工作中重申的九条纪律规定,一定要严格遵守。”12月3日,新晃县纪委主要负责人对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时强调。近日该县稳步推进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对干部人事进行了调整,同时强调“九条禁令”,严明政府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期间纪律。
禁令重申: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期间,严禁拒不服从或者消极对抗组织人事安排,工作岗位调整的干部必须按要求及时到新单位报到上班;严禁借工作调整之机收受礼品礼金、迎来送往,不得人为组织干部群众接送;严禁擅自涂改、抽取、伪造或销毁资料档案,尤其是随意变更、毁坏财会账目和凭证;严禁借机侵占、挥霍、损坏、随意处置国家和集体资产,涉及主要领导调整的乡镇和部门,即日起一个月内冻结国家和集体资产处置工作;严禁工作岗位调整的人员占用原单位资产,原单位办公室、住房及其它借用资产必须限期清退,债权债务应予及时结清;严禁突击发放奖金、补贴和纪念品,以及虚报公款、私分公款;严禁突击消费,借机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擅离职守,随意离岗、脱岗,工作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严禁接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该县还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开展明查暗访,对此次纪律集中整饬期间发生的违纪行为,严肃进行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据了解,此次乡镇区划调整,新晃将23个乡镇合为11个,所涉干部人事调整与政府机构改革同时进行。目前,涉及工作岗位调整的党员干部已全部到岗履新。(新晃纪委 姚沅祥 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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