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今年以来立案1314件 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62人
衡阳市纪委以新修订的《准则》、《条例》颁布为契机,认真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新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突出审查重点,转变审查方式,形成纪律审查新常态。
抓早抓小 函询约谈94名党员干部
针对各级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多渠道收集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及时扯袖子、咬耳朵,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1-10月,市本级共接受信访举报件3549件次,移送市管干部问题线索92件次。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今年来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案件线索20余条,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对94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破纪必究 立案1314件 同比增长104%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今年1-11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314件,同比增长104%,立案涉及人数1326人,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37人,乡科级干部279人;已结案107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62人。先后查处了衡阳县原政协主席彭应龙贪污受贿案,祁东县政协原副主席周新民贪污受贿案,蒸湘区副县级干部李枫秋贪污案,耒阳市经开区副主任伍成凤贪污案,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刘向阳受贿案,衡山县副县级干部汪灿违反生活纪律案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
快查快结 缩短审查周期
转变纪律审查方式,以违纪问题为重点,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查周期,做到快查快结、快进快出。坚持“以我为主”,够罪即移。今年市纪委查办的大要案件,从线索摸排、立案初核到案件突破、移送司法,整个过程均由市纪委独立查办,短时间内办结,并在移送司法机关同时作出党政纪处分决定。(衡阳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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