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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政府党组出台办法压实主体责任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张家界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旨在用制度压实主体责任,促进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实施办法》由“总体要求、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三部分构成,从“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制度落实、切实改进作风、防控腐败风险、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等5个方面细化了市人民政府党组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从“加强研究部署、高度重视廉政教育、大力支持案件查处工作、做廉洁从政表率”等4个方面强调了市人民政府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第一责任,从“主动研究部署、严格廉洁自律”等2个方面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党组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并规定了“建立健全市人民政府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廉政谈话约谈制度、强化责任追究”等4个方面的落实措施。

    《实施办法》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党组作为政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自觉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政府党组书记牢记自己的党内身份,担当第一责任人,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做表率。《实施办法》要求,党组集体、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联系机构或部门、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加强经常性教育,并承担对以上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主体责任。(张家界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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