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成立“党纪条规宣讲团”宣讲党纪条规
为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今年4月起南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全县每周一开展的“干部集中学习日”成立了“党纪条规宣讲团”,积极开展党纪条规宣讲。
南县县委高度重视党纪条规学习,在新春第一次县委常委会议上就明确每周星期一为全县“干部集中学习日”,并形成县委常委会议纪要,要求全县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日”,将党纪条规作为学习重点,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同时,南县纪委围绕县委决策部署,组建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陈国圭为团长,县纪委监察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县委宣传部、县检察院等单位熟知党纪条规、授课经验丰富的10名干部为团员的“党纪条规宣讲团”。
宣讲注重实用性,着重宣讲上级要求学习的党纪条规,以及与党员干部职工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的纪律、条规。十八大以来加强作风建设已成为一种新常态,宣讲团围绕这个主题打造两堂精品课,剖析了有关上下班纪律、公职人员赌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日中餐饮酒、公车管理与公款接待等问题和关于“三重一大”、“三不一末位”等相关规定。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出台后,县纪委又组织“党纪条规宣讲团”成员下基层进单位开展专题宣教活动。
县纪委下发专门的文件,由县纪委干部教育室统筹协调,安排宣讲团成员到各单位开展宣讲。目前,宣讲团已到30多个单位开展宣讲,听课人数达3000多人。通过宣讲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县党员干部对党纪条规的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纪律底线意识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加强《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宣讲后,党员干部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认识更明确,个别准备操办生日宴、周岁宴等喜庆事宜的,及时“叫停”,立马“刹车”,收效明显。(南县纪委 周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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