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红脸出汗 5名县级党政正职集中述廉评议
述廉评议现场
述廉后,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进行评价性投票
“你儿子举办婚礼,除了亲戚的礼金,其它礼金怎么处理?”
“有时你接待超标,甚至你在酒桌上还有劝酒行为,今后怎么整改?”
……
12月14日,怀化市第四届纪委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5名县(处)级党政正职集中述廉评议。
会议现场,怀化党风廉政监督员们将一个又一个尖锐的问题“抛”向五名党政机关“一把手”。当天,鹤城区区委书记熊安台,通道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印宇鹰,靖州侗族苗族自治县县委书记张远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世刚,市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南5 位党政机关“一把手”向大会作了述廉报告,并一一回答了现场提问。述廉后,出席会议的市纪委委员对5 名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评价性投票并现场宣布票数。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表示,5位接受评议的同志述廉报告敢于直面问题、不绕弯子、认识比较深刻;这种面对面、实打实的述廉和询问,充分体现了我党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延续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良好作风。开展述廉评议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通过现场感受,进一步强化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形式,也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表现,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到早提醒、常教育,是警醒教育干部的有效方式。
按照市纪委全会要求,述责述廉的单位党委(党组)要组织一次集体学习讨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梳理分析,研究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坚决防止“评议时一身冷汗、评议后问题反弹、评议时态度诚恳、评议后不了了之”的现象发生。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管好“关键少数”、管住“大多数”的责任,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自觉履行“一岗双责”,种好自己的那份责任田,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要坚持以上率下,在从严自律上做榜样,在抓责任上带好头。(怀化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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