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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东:对职务调整的182名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桂东县在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上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改革程序,严肃开展督查,从严管理干部。在11月底率先完成了两项改革工作。

    为确保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对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提出“六禁六严防”纪律要求:一是禁止传谣信谣,严防严惩各类扰乱改革工作的谣言和行为;二是禁止突击处置国家和集体资产,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三是禁止突击开支,严防借机大肆浪费;四是禁止新增债务,严防突击举借新债;五是禁止消极怠工,严防擅离职守、失职渎职;六是禁止干部干涉原籍改革工作,严防干部滥用权力阻碍改革。同时翻印了省纪委《关于在我省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各单位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严两停”要求、省纪委“五项”纪律和市委“十要十不准”纪律规定,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宣传贯彻落实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好各项纪律。

    县纪委对涉改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规范程序,严格执行财政纪律和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做好资产清理登记、处置和财务处理工作,带头遵守财经纪律,不得瞒报漏报财会账目和凭证,不得擅自处置公款公物,并对本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全责,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编办、民政等相关部门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把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中的“规定动作”做足做到位;组织部门严格遵守干部提拔、使用、交流的规定,杜绝了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等问题的发生;财政、审计部门按程序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加强资产和账户管理。

    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涉改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明查暗访;协调审计、财政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对所涉单位的资产清查、资产移交等工作的监督,严防国有资产在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中流失。通过对涉改县直单位和乡镇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突击处置国家和集体资产、突击开支、新增债务、消极怠工和滥发津补贴等问题。

    对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进行了职务调整的182名领导干部开展了任职廉政谈话,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提出要求,要求其到新的工作岗位上后,进一步增强廉洁勤政意识,始终保持警醒的头脑,干净做事,清白做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开好头、起好步,在新的岗位上不掉队、走正路,做一名让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的领导干部。涉改的县直各单位和各乡镇新的领导班子在11月30日全部配备调整到位,新组建的班子坚强有力,履新干部表现良好,群众满意度较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增添了内在动力、注入了新的活力。(桂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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