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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委关于省委巡视第二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5-12-30 10: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8月,省委巡视第二组对凤凰县进行了巡视。10月21日,省委巡视组向凤凰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凤凰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落实,针对巡视组所反映的3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制定出台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关于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纪检监察组织落实监督责任十项任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凤凰县村级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凤凰县关于副科级以上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推动“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严格执行《湖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推行“一案三查”问责机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倒查追责,以严格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有声、落地生根。今年以来,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5个单位、39名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二是严格规范工程建设。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工程建设领域反映比较多”的问题,严格项目招投标管理,强化规划约束力,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认真落实《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从2016年1月起,将县级重大项目招投标、重大资源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事项整合并入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阳光规范操作。出台了《关于防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的暂行规定》,严令禁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建设。出台了《2015年凤凰县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治理项目审批、项目建设等方面问题,共下发整改通知书7份,对施工、监理以及有关负责人记不良记录7次,对项目业主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6人,党纪政纪处分4人。

  三是强化廉洁从政意识。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个别领导干部为政不廉、自律不严”的问题,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纪律审查和纪律教育同步进行,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渗透廉政教育,进一步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认真组织全县17500名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组织了集中考试。严格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今年以来,县委、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委党政一把手谈话23人次;通过领导约谈、定期访谈、委托谈话、个人约谈等方式对全县近100名副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谈心谈话;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0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17人次。

  二、关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树立正确用人导向。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用人导向有偏差”的问题,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2014年1月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强化注重基层、注重实绩、注重公论的用人导向。出台了《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将干部推荐权下放到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党委(党组),注重选拔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进入县直领导班子。今年9月,重用4名有乡镇党委书记任职经历的领导担任县直单位一把手,其中2人从乡镇党委书记直接担任局长。12月中旬,调整14名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进城,其中4人担任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是全面规范干部任免。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干部推荐和任免的关键环节不够规范”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省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中发挥党委全委会作用的工作规则》《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五项规定》规定,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全面推行拟提拔人选常委会无记名票决制,全面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全程纪实审核把关。

  三是严格机构编制管理。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机构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不规范、不严谨”的问题,对照“三定方案”,推进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对一些机构进行整合、撤并,着力解决机构设置重叠问题。目前,全县共整合单位21个、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划转9个、撤销事业单位5个、重新组建事业单位2个。严格执行《湖南省人员流动调配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市州、县市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办法》等规定,严格核定单位编制,干部调整、人才引进坚持空编进人原则。出台了《凤凰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明确干部交流条件,对任职满十年以上的干部有计划进行交流。

  四是大力整治“三超两乱”。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三超两乱’仍然比较突出”的问题,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编制动态管理原则,全面消化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目前,全县已整改消化超编进人255名,实现“零超编”,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7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3名,副科级领导干部14名,非领导职务干部54名,2017年消化完毕。坚持按照《条例》、《四项监督制度》及“三超两乱”专项治理工作期间的有关报告制度,认真执行预审制度,凡动议调整干部,坚持向州委组织部报告,批复同意后再上会研究。全面开展“三龄两历一身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发现存疑问题及时予以核实认定,违规违纪的严肃处理,对存疑暂未核实清楚的,一律不提拔重用,不纳入人事调整范围。

  三、关于作风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大力整治“四风”问题。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四风’问题仍有反映”的问题,扎实推进“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了《凤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凤凰县党政机关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办法》《凤凰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凤凰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大力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已对57辆违规车辆进行处置。组织开展“一进二访三联”活动,全面落实常委联片和县级领导对口帮扶制度,52名县级领导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协调解决群众困难问题,全面完成农网改造、村部楼和村卫生室建设。全面推进精准脱贫攻坚,全县实施精准扶贫项目750个,完工164个。切实抓好社会保障工作,新农合参合率达98%,实施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偿制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建立了贫困生救助机制,2015年共救助贫困大学生815名,发放救助金335万元;发放贫困家庭大学生生源地贷款1180万元,惠及贫困大学生1566名。

  二是严肃整治“为官不为”行为。针对反馈意见提出的 “‘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反映”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整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和“一进二访三联”活动,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出台了《凤凰县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办法实施细则》,从严治理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坚持明察暗访,对存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行为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决不姑息,力促“为官不为”问题整治常态化。今年以来,对187名干部违反作风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诫勉谈话118人;对14个乡镇34名干部因“走读”问题点名通报。

  当前我县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县委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意见要求,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继续深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做到边整边改、确保实效;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分析原因、强化整改,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特别是注重把整改工作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开展“三严三实”“一进二访三联”活动结合起来,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入查找和及时解决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选人用人、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反映。联系方式:0743—3221332;邮政信箱:凤凰县纪委收;邮编:416200;电子邮箱:fhxjwjcj@163.com

                                    中共凤凰县委
201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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