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第十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5年7月6日至8月7日,省委巡视第十组对临湘市进行了集中巡视,10月19日,省委巡视组向临湘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点站位抓好整改工作部署
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提出的要求科学全面,准确切中实际,对我市全面提高从严治党、依法治市水平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对此,市委高度重视,诚恳接受,认真领会,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要求,站在战略全局高度缜密组织,精心部署。
(一)集聚最大的力量抓整改。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召开五人小组会议研究整改落实工作,并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成立了临湘市落实省委巡视第十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组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市级领导为具体责任人,相关责任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成立了整改落实办公室,由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设立了3个专项工作组,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参与,负责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10月20日,在电视台、政府网站上公布巡视反馈意见,公开表明立行立改的决心,在全市营造了支持整改、配合整改的氛围。10月28日,召开动员大会,明确将整改落实工作列为头等大事,调动最广泛的资源,集聚最强大的力量抓紧抓实。
(二)坚持最高的标准促整改。印发了《临湘市落实省委巡视第十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指出的6大类问题分解细化,共梳理确立整改任务55项,对应责任单位13家。印发了《关于交办<临湘市落实省委巡视第十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对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了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并一一进行交办。各责任单位分别在责任领导的指导和把关下,针对承办任务制定了方案、落实了责任,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有序推进。
(三)实行最严的追责督整改。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汇总,一周一反馈”,及时掌握各项整改任务的进度。两个月来,市级领导及督查组现场督办17次。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责任追究,明确规定对行动迟缓、进度缓慢的责任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阳奉阴违、敷衍塞责、顶风违纪、对抗整改的责任单位坚决追究责任,对单位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
二、对症下药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通过全市上下的一致努力,限期两个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限期一年的问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执行政治纪律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有的单位‘一把手’专权集权思想严重,民主议事、集体决策流于形式”的问题:一是召开了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部署“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工作,制订了《中共临湘市委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二是督促教育、国土、房产、建设、财政等10个有重大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单位进行了自查自纠。三是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考核。
针对“重要人事任免程序不够规范”的问题:一是根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制订了《临湘市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临湘市科级干部德的考核办法》、《临湘市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等12个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的制度性文件。二是今后所有的人事任免将严格遵照文件规定,认真执行民主推荐、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等程序。
针对“规划许可、容积率变更存在领导说了算”的问题:一是对2013年至2015年全市审批的99个开发项目进行了集中检查,其中调整容积率项目9个,符合调整程序。二是严格执行集体审查制度,项目建设须经规划委员会集体审查,控规调整须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同意。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行“阳光规划”,今年新批准发证的120个建设项目,全部实行了批前公告、批后公示。
针对“矿产出让权存在个别领导说了算”的问题:一是制订了《临湘市非煤矿山开采审批办法》,严格遵照发证权限,明确规定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集体审定。二是对新立矿山一律实行网上公开交易。三是进一步规范资料申报、审批程序。今年未新批矿产项目。
针对“土地出让金交纳存在个别领导说了算”的问题:一是出台了《临湘市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标准和缴纳流程。二是对全市2011年至2014年期间的土地出让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发现尾欠出让金土地3宗,补缴50万元。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情况。
针对“主体责任不明确”的问题:一是召开了作风建设推进会,部署、强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工作。二是制订了《关于落实<中共湖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市委常委会组成人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和《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文件。三是由市级领导带队深入全市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单位调研、督查督办“两个责任”分解落实工作,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四是接受了岳阳市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测评。五是查处了市农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针对“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下发了《关于纪检监察干部不得兼职或从事其他工作的通知》。二是公开选拔了2名纪检干部,进一步充实了纪检队伍。三是对全市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纪检干部的配备和履职情况进行了摸底,对派驻纪检干部不足和纪检干部仍分管了无关工作的问题,将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和政府机构改革工作进行调整和调优。四是督促有二级机构的单位全部成立了纪检监察室,没有二级机构的单位全部明确了纪检监察专干。五是加强了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2名纪检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
针对“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被动和存在查而不纠、监而不督现象”的问题:一是加大了对乡镇(街道)落实“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办案办访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市纪委实行常委包片、包乡镇的办案办访工作机制。二是对全市各乡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对部分站所和村级财务进行了审计。三是全年21个乡镇(街道)纪委立案40起,查处40人。
(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领导干部城区私建房屋”的整改情况。
针对“公职人员共建私房3467栋和有的少批多建”的问题:一是对2012年至2015年城区五个乡镇的私房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房屋进行了逐栋丈量。二是对存在手续不齐全、偷漏税费、少批多建、批后乱建等违法建设行为的,依法责令补缴税费、并予以顶格处罚。目前已补缴税费和收缴罚款150万元。三是实行证前缴费、验后发证,所有审批住宅一律公示一个月;批后监管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和责任包干,建立了每日巡查和报告制度。全年查处违建私房233起,拆除临时建设70起。
针对“有的多处建房、倒房、炒房谋利,有的在城区建小高层住宅再出售”的问题:一是将领导干部拥有房产情况和房屋买、卖情况列为重点报告内容。二是严格执行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开发规定,对违规违法建设开发和买、卖的房屋不纳入产权登记。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立案查处“小产权房”18宗,罚款62万元,立案查处违规开发9宗,罚款38万元。
针对“城市规划管理混乱,群众投诉多”的问题:一是制订了《临湘市城市管理大升级实施方案》、《临湘市全面推进禁违治违管理大提升工作方案》。启动城区30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为土地出让、规划许可、控违拆违提供依据。二是加强私房建设的后续监管,杜绝违法建设产生。三是2015年城市规划方面的投诉、信访37件全部办理回复到位,办结率100%,投诉、信访量同比减少50%。
2.关于“红包礼金”的整改情况。
针对“红包礼金”问题:一是召开了全市作风建设推进会议和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党员领导干部不得收送红包礼金。二是加强了领导干部的管理,在全市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学习;在全市正科级以上干部的配偶中开展了“廉心相伴、幸福同行”专题活动,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三是下发了《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四风”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关于严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的通知》,将红包礼金收送行为列入重点督查内容,并在重大节日前通过电视台广泛发布信息,对全市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短信。2014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市共上交红包礼金11.8万元,2015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上交红包礼金7.7万元,同比减少34.7%。
3.关于“建设工程领域监管缺失”的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招投标环节存在利益输送和招标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严格审核评标办法,面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全面实行网上报名,统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逐步实施电子化招投标和评标,公开投诉举报渠道。二是强化合同履行监督,对中标工程进行标后跟踪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三是加强项目管理,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市五完小田径场项目违规提高资质等级行为,依法处以了1万元罚款。查处了儒溪管网、路灯项目中标单位出借资质、挂靠资质行为,案件正在审理。查处了凡泰路改造等5个项目主体工程招标、附属工程未招标行为,分别依法给予了处罚。
针对“工程变更量较大,工程结算超预算严重”的问题:一是规范资料申报,严把数据审核、设计勘测关。二是提高造价编制水平,按省、市文件要求,在工程造价中加入暂估价及不可预见费用。三是严格变更程序,重大设计变更须经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审核后方可进行。四是出台了《临湘市财政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评审操作规程》,严控影响工程造价的行为。
针对“部分工程造价高、质量低”的问题:一是在提高工程设计和造价编制水平的基础上,出台了《临湘市重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格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监理把关,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工程质量验收。二是将南太路改造工程、麦坡路、临湖公路一期工程等市政基础工程设施项目纳入了质量安全重点监管。三是针对2015年财政投资工程开展了专项审计,核减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1780万元,核减率为11.47%。
针对“桃林铅锌矿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和刘家坪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变更增加工程”的问题:一是11月20日至12月18日,市审计局、市发改局对刘家坪矿业有限公司重金属废水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调查,核实了变更增加工程的原因和具体造价,对增加二期工程没有进行招投标的违规行为,依法对责任单位处以了10万元罚款。二是对桃林铅锌矿重金属废渣治理项目,市审计局和市发改局正在进行稽查之中,2016年10月19日前处理到位。
针对“临鸭公路仅使用四年就破损严重”的问题:一是对临鸭公路的工程质量和破损原因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了调查。二是分段进行了提质改造。三是制订了《临湘市交通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监督制、管理合同制”四制式管理,建立了工程质量风险预防、预报、预警机制。四是建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质监、安监、路政、公路等部门跟踪负责,对交通建设及工程运营管理情况定期进行督查的制度,确保交通建设工程程序合法、质量过硬、管理严格、运营安全。五是建立了交警、运管、路政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全面开展了治超打非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已检测货车18509台次,查处超限超载行为2321起,整改拼、改装车辆262台。
4.关于“资金和财务管理较混乱”的整改情况。
针对“经费支出随意,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问题:一是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临湘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临湘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4项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把关,“三公”经费公开比例达到了100%。三是对各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的“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3家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现已整改到位。四是完成审计项目40个,其中财务审计22个、经济责任审计18个,查出问题31个,全部提出了审计意见,并已督促整改到位。
针对“专项资金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强化财务监督,进一步严格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审批、分配和拨款程序。二是对2010年以来的专项资金开展了自清自查,逐一核实了情况。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10项专项资金进行了重点督查,已督促相关单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三是严查重处违纪案件,查处了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局、城南乡王禾村等套取涉农资金案件,收缴违纪资金110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追责。
针对“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补贴”问题:一是进一步完善了财务审计机制,加大领导干部任前、任中、离后的财务审计力度。二是市纪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针对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三是查办了市农业局私设“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立案追责。
(三)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1.关于“违规进人”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未经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的问题:一是制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临湘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进人行为。二是严格按照《岳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一律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彻底杜绝了违规进人现象。三是对未经公开招聘录用的工作人员进行了全面清查。
针对“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将工勤人员登记为公务员”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照管理权限对所有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人员重新进行了一次身份审查,没有发现违规登记现象。
2.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的问题:一是严格按职数选拔。严格按照核定的领导职位选拔配备干部,不新增超职数配备干部,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班子实行只出不进;取消未经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位,确保按时限要求消化到位。二是有计划地消化。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对全市各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利用政府机构改革、乡镇区划调整契机,鼓励干部提前退休、改任非领导职务、推行竞聘上岗机制,逐步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今年已消化乡科级领导干部职数15人。
3.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的整改情况。
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出台了《临湘市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评价办法》、《临湘市科级干部德的考核办法》、《临湘市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等12个干部提拔任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性文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岳阳市委组织部的请示、汇报,与其保持密切沟通衔接,干部提拔任用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履行民主推荐、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破格提拔报批等程序。
针对“干部档案材料不全或有涂改现象,个别领导干部存在档案造假行为”的问题:一是实行档案定期收集制度,确保档案材料完整有效、及时归档;实行干部档案查借阅制度和档案材料保密制度。二是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重点审核了2391名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目前正在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查甄别,将分类进行处理。
4.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优、交流不顺畅”的整改情况。
针对“市管班子成员年龄偏大,年轻干部偏少,有的单位班子成员担任同一职务时间过长”的问题:一是出台了《临湘市领导干部交流办法》,今年已交流任职54人次,包括市国土局、环保局等10个市直部门单位主职。二是结合乡镇区划调整、政府机构改革及公务员职级并行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确保限期内整改到位。
5.关于“吃空饷、混编混岗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有4名‘吃空饷’人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目前3人已上岗,1人已办理退休手续。
针对“有些单位存在混编混岗现象,有的单位未经编办、人事部门批准进入的编外人员也没有进行清理、清退”的问题:一是对全市38家机关事业单位混编混岗和编外聘用人员进行了摸底排查。二是分类进行了处理。(1)将借调人员全部遣回原单位,并进一步规范了借调审批程序和纪律。(2)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雇(聘)用的编外人员,严格按程序办理了劳务派遣手续。(3)对不符合程序的雇(聘)用编外人员予以了清退。
6.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的整改情况。
针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亟待加强和村支书的选拔任用中把关不严”的问题:一是正在抓紧制订《临湘市村干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办法》、《临湘市村干部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临湘市选派第一书记管理考核办法》。已制订《临湘市村主职干部参加商业补充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村干部素质提升、村级活动场所提质等工程,投入430万元,新建、改建、扩建村级活动场所97个;发放《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1200余本;建立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组建了由31名优秀教师组成的党员培训教育培训师资库,已举办集中培训班4期,培训农村党员、村(社区)书记、大学生村官610余人次。三是处置基层不合格党员72名。四是择优推荐7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主职岗位任职。
针对“部分村支书违纪违法”的问题:一是对全市有群众反映的重点村级财务进行了清理。二是共查处了村干部违纪案件14起。三是已完成全市319个村1025名村支两委成员的身份信息调查,核实出2人曾有违法记录,正在对这2人进行深入调查。
(四)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个别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干部抓工作浮在表面和存在庸懒散拖现象”的问题:一是在各单位统一安装了手机考勤设备,市纪委实时监管。二是下发了《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作风建设中落实“两个责任”的通知》。三是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对24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问题较多的4个单位的分管机关作风的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2.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的整改情况。
针对“公款请吃陪钓、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办酒、中餐违规饮酒和个别干部生活腐化”的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开展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关于做好2015年作风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严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的通知》等文件的同时,通过电视台、“廉政临湘”微信平台发布各级党委关于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加大了宣传力度。二是在工作日对城区餐饮场所及集镇餐馆进行不定期暗访,在重要节假日开展了多次监督检查,对全市落实“八九九”规定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了整改通知,各责任单位都已进行了全面整改。三是查办并通报了市国土资源局违规请钓案。四是公务用车通过北斗公车管理平台进行了实时监管,每月开展了车辆运行情况的抽查,对市国土资源局等违规使用公车问题进行了追责处理。五是针对省纪委关于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规定,下发了系列文件予以强调。查处了市疾控中心干部违规操办婚宴的案件,市纪委对其立案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3.关于“吸毒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吸毒”的问题:公安机关对涉毒人员进行了全面清理,对移交的39名涉毒涉公人员,市纪委牵头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党纪法规全部处理到位。
针对“近年来,吸毒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吸毒人数不断增加”的问题:市公安局加强对住宿、娱乐等场所的监控、加强线索的收集掌握,加强全市范围内网格化管理,全面加大毒品打击力度。共起诉82人;强戒138人;治安处罚401人;缴获毒品12616.5905克。
(五)关于“矿产资源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针对“矿产资源管理混乱”的问题:一是制订了《临湘市加强矿业权管理暂行规定》,严格按权限、程序审批发证。二是加大矿山巡查执法力度。三是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了停产停业整顿和全面排查。四是按“一无二有三承诺”规定,批准17家完全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复采,整改之中未复产的企业44家,关停了21家问题严重的企业。目前,无证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六)典型问题。
针对“市交通局、建设局、财政局等10多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财务账目和“三公”经费支出不规范现象”的问题:一是对市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等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相关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出台了《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临湘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临湘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临湘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4项管理办法。
针对“惠临公司接待费开支金额较大”的问题:对惠临公司进行了全面的财务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接待费超标、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接待手续不齐全、不按规定刷卡消费等4个问题。对此,检查组下达了整改通知并跟踪督办,现已全部整改落实。
针对“长安中桥至花板桥路人行道改造四线入地工程、湘北劳动就业服务大楼项目、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大楼项目、凡泰路道路改造工程等存在规避招标现象”的问题:一是针对长安中桥至花桥路人行道改造四线入线项目部分工程未招标的问题,按照《招标投标法》对责任单位处以了6万元罚款上缴市财政。二是针对湘北劳动就业服务大楼项目附属工程未招标的问题,依法对责任单位处以了1.9万元罚款上缴市财政。三是针对建筑材料检测中心大楼项目部分工程未招标的问题,依法对责任单位处以了2.2万元罚款上缴市财政。四是针对凡泰路道路改造项目部分工程未招标的问题,依法对责任单位处以了6万元罚款上缴市财政。
针对“有7家建筑公司基本垄断了临湘的建筑市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截止2015年11月底,在我市执业的建筑施工企业共9家。近5年来在公开招标工程项目中,我市企业中标比例占80%,外地企业占20%。2015年全市6个政府重点项目以及大、中型公益项目均由省级特级、一级建筑施工企业中标承建。外地企业公开招标占总金额的35.45%,邀请招标占金额的49.83%,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没有出现被垄断现象。
针对“2013年1月,市委常委会临时动议提出关于某干部解决正科级待遇的议题”的问题:经自查,2013年1月,我市根据干部的实际情况在五人小组会上进行了临时动议解决梅某某、刘某两名干部解决正科级待遇的问题。目前已取消刘某正科级待遇(梅某某已办理退休手续)。2013年7月份之后我市再未出现临时动议干部的现象。
针对“2013年以前,1名干部提拔没有履行试用期制度,1名干部任职没有进行公示,25名破格提拔的年轻干部有11人未按规定上报审批”的问题:市委和市委组织部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自查,2013年7月之后,我市再未出现过上述情况,干部选拔任用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规范履行民主推荐、任职试用期、任前公示、破格提拔报批等程序。
针对“李某曾在担任招商局长时因经济问题调到工业园任党委副书记,后因工业园某工程项目出问题又调回招商局任局长”的问题:目前正在调查之中。
针对“市畜牧水产局违规调整、提拔干部”的问题:一是出台了《临湘市股级干部队伍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二是对市畜牧水产局违规调整、提拔8名股级干部的决定作无效处理。三是对吴某某在已调任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的情况下,调整兼职单位市畜牧水产局的干部人事并未按程序报告的违规行为,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其市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对市畜牧水产局分管政工人事的工会主席李某某进行了诫勉谈话,将其分工进行了调整。
针对“工业园管网一期和路灯照明工程造价高、质量低”的问题:查实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原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副主任陈某某、副主任吕某某、工委委员兼工程部部长易某某等4人未能正确履行职责,存在严重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对李某某、吕某某、易某某等3人予以立案调查,并按程序将陈某某违纪事实上报岳阳市纪委追责。同时将该案件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市人民检察院已对3人立案侦查。
针对“市农业局套取项目资金和门面租金,设立‘小金库’,挪用项目资金和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对市农业局局长余某、副局长谢某某、副局长龙某某、党组成员方某某等8人进行立案调查。并在后续调查中,对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检组长高某某和计财股长李某某,及市财政局经建股长陈某某以立案调查,并责成市农业局对出纳周某某予以立案追责。
针对“市畜牧局套取专项资金”的问题:对原来已处理到位的不再追究,对尚未处理的54.81万元全部收缴市财政,对原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按岳阳市纪委要求处理到位。
针对“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某某,没认真履行审核监管职责,致使桃林永丰纸厂、正兴纸厂骗取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的问题:市人民法院已判决李某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目前该案已移送市纪委,正在审理之中。
针对“今年8月,市纪委对市场管理中心副科级干部杨某上班时间打牌赌博立案调查”的问题:已给予杨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销副科职级处分,并在9月17日召开的全市作风建设会上进行了作风建设案例通报。
针对“市国土资源局干部李某某等人请客钓鱼发生意外,致1人死亡”的问题:给予李某某行政撤职处分;给予蒋某某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段某某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沈某某党内警告处分。并在9月17日召开的全市作风建设会上进行了作风建设案例通报。
针对“市纪委去年和今年分别对市政协、市国土局、惠临公司等30多家单位的40多台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通报”的问题:按照相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了如下处理。一是对市政协司机夏某某违规使用公车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二是对市国土局司机陈某违规使用公车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对惠临公司司机何某某违规使用公车给与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其补缴油料费200元。四是今年来,公务用车通过北斗公车管理平台进行了实时监管,每月开展了车辆运行情况的抽查,对2014年以来违反规定的30多家单位40多台公车违规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
针对“市农业局对公车管理不严格,司机常把公车开回家,去年12月车子在司机家门口被盗”的问题:对农业局局长余某、办公室主任姚某某进行了立案调查;对驾驶员邓某某给予了行政记过处分,并处以了车价款8%的经济处罚。
针对“惠临公司在今年3至5月共午餐饮酒17次。其中4次是商业接待活动,其它13次均为接待本市行政部门人员”的问题:市纪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追责。
针对“2014年,市纪委查办了7起科局级干部包养情妇、乱搞男女关系的案件”的问题:目前,立案调查7人,其中科局级干部5人,一般干部2人,分别给予了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七)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省委巡视第十组进驻我市开展巡视期间,共分15批次向我市交办信访举报件518件。收到交办件后,我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案件调查,严肃依纪依规处理到位。截止目前,375件涉法涉诉及一般群众信访件已按信访程序办理到位;128件违纪违法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理到位,其中转立案23起3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移交案件线索1起;15件组织人事类信访件已全部办理到位。
三、持续发力建立整改长效机制
目前,我市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还需要坚持不懈,常抓不懈,继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抓住问题不松手。坚持既定方针,不断创新改进措施办法,紧盯还没有完全整改到位问题,集中全力“钉钉子”;坚持倒排工序,跟踪督办,对确实非主观原因而导致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全力协调解决困难,确保整改任务件件落实。
(二)盯住任务不松劲。完成验收之前,整改落实工作领导机构不撤、人员队伍不减、工作力度不降。对目前已经整改到位的各项任务,及时逐一开展“回头看”,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督促责任单位巩固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麻痹大意,不负责任,导致问题反复甚至愈演愈烈,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单位,将以严肃追究处理。
(三)长效运转不歇火。坚持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坚持将其作为我市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打造“强势湘北门户”的行动规范与指南,与全市其它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既注重治标,更注重治本,努力在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730-3969200;邮政信箱:临湘市第1号邮箱;电子邮箱:lxsw0730@163.com。
中共临湘市委
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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