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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审议通过三个《提名考察办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湘潭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县市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精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和最新制度成果。
    湘潭市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三个《提名考察办法》的制定过程,做到了“两个保持一致”,一是与中央、省委相关提名考察办法的主要精神保持一致;二是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要求保持一致。内容上,明确了县市区、市管企业纪委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以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为主,明确了县市区、市管企业纪委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主体。在提名条件上,突出强调人选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注重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在干部来源上,明确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交流任职。在提名考察程序上,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了有关各方的职责分工。(湘潭市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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