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清区:对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动真格
编辑:方可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近日,根据省委巡视第九组交办,双清区查处了两起干部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对多名涉事干部进行了严厉追责。
2015年1月19日中午,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新年为庆贺自己生日,邀请该局副书记、副局长刘显力,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许艳军、副局长石丹阳等8人在外就餐。在就餐过程中,贺新年提议喝酒并点了一瓶128元“开口笑”白酒,并和许艳军、实习律师姚文波喝了酒,此次消费共608元,事后贺新年等人在单位违规报账。2015年3月10 日中午,该区火车站乡城管办主任彭正祥在协调社区“创国卫”工作后,与社区城管专干、组长、群众代表在外就餐。席间彭正祥与其他人员饮用了2瓶“泸州老窖”酒,合计金额258元,事后彭正祥在单位违规报账。
这两起干部工作日违规饮酒问题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有关作风纪律的规定,顶风违纪,影响恶劣。该区动真格,以抓铁留印、踏石有痕的坚决态度,对发现的问题严厉查处,给予区司法局副书记、副局长刘显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副局长石丹阳党内警告处分,纪检组长许艳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职,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贺新年记过处分并免职,对其他参与聚餐人员予以全区通报批评,责令9人自行承担餐饮开支,对该局党组书记、局长黄丽君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火车站乡城管办主任彭正祥记过处分并免职,对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含酒类开支发票顺利报销的该乡乡长唐朝晖、人大主席兼纪委书记陶国栋、副乡长何金龙、乡财税所所长谢浩俊等4人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双清区纪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