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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确保党内监督无空白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1-18 10:23 来源:湖南日报

    立案14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4人,查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2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2015年,永顺县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让纪律这把戒尺真正“发威”。

    2015年初,永顺县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意见和考核实施办法,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终工作绩效综合考核一票否决内容。在省委、湘西自治州委责任制清单出台后,永顺又迅速制定下发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和追究办法,对责任制清单进一步细化,为县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提供了制度遵循。为充实办案力量,县委给县纪委增加11个编制,直接从事执纪监督一线人员达60%。

    “对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永顺县委书记石治平告诉记者,为强化“两个责任”落实,该县2015年就先后开展廉政谈话9次,诫勉谈话15人。对46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党政纪处分31人。为确保党纪党规如脑入心,全县还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开展正反典型教育180余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9万人次。

    在纪律审查工作中,永顺县纪委则实现三大转变:从“查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抓大放小”向“抓早抓小”转变,从防止党员干部“破法”向防止党员干部“破纪”转变。永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田源介绍,县纪委理直气壮地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践行“四种形态”,坚持用纪律这把钢尺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

    2015年7月21日,永顺县纪委通报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榜单”上有2名正科级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3名副科级干部受到行政警告等纪律处分。通报一出,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关注。

    针对“四风”问题,全县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4次,出动610人(次),检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283个(次),查处违反作风问题的案件26件,为官不为问题58个, 67名相关责任人被问责处理。

    目前,永顺党员干部的纪律“红线”意识不断加强,党风正、民心顺、为官清、事业兴的工作格局逐步形成。(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邹太平 熊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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