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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设立村级纪检员 “硬化”服务群众“最后一步路”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怀化市纪委召开专门会议,决定在全市村级组织设立纪检员。

    市纪委决定先在溆浦县进行试点探索。溆浦县委高度重视、认真研究,2015年12月24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设立纪律检查委员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检员(包括机关、学校、医院、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村、居、社区党支部),由党支部委员会中除党支部书记以外的一名党支部委员担任。

    同时,《通知》为基层党组织纪检员开列了职责清单,包括监督检查、纪律教育、组织协调、健全制度、收集意见,等等。村纪检员还要重点围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扶贫救灾款物发放、村干部廉洁自律等进行监督,并及时将群众诉求、本村苗头性问题向村党支部或乡(镇)纪委汇报。此外,洪江市、中方县、芷江县,也正在积极谋划设立村纪检员。

    “在乡镇设立纪检监察室,在村(社区)设纪检员,目的就是为了织密监督之网,‘硬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步路’,实现纪律监督全覆盖,为严厉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让老百姓享受更多实打实的监督执纪问责‘红利’。”怀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赖馨正说。(怀化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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