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综述(六)扎紧制度铸利器 严管防止“灯下黑”
——湖南省2015年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综述
湖南省纪委驻省商务厅纪检组正处级纪检员、省监察厅驻省商务厅监察室副主任杨文林酒后驾车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撤职;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纪委常委覃玮违反办案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免除职务并调离区纪委……2015年3月20日,湖南省纪委通过官方网站“三湘风纪网”通报8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执纪问责,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扎紧制度“笼子” 出台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也要坚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强化党性,确保干净,体现担当,学会做一个孤独的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傅奎到湖南上任伊始,就在全省市州纪委书记座谈会上谆谆告诫纪检监察干部,引人深思。
2015年,省纪委出台了《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这是湖南省探索推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新常态的重要举措,是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制度利器。
“在监督方式上,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可以采取办理信访举报、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监督检查等方式履行监督职责,解决‘怎么监督’的问题。”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的负责人介绍说,新出台的《暂行办法》,是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总纲领”,从干部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实施主体、组织领导、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监督制度等方面予以明确。
建立各级纪委专题报告干部监督工作、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报告、违纪违法问题和突发舆情报告、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工作制度,为开展好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提供遵循和指南。完善《关于对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各市州纪委结合本地实际,相继出台了暂行办法或实施细则,健全监督制度体系。衡阳市纪委修订出台了《机关管理制度汇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关规定》《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规范》,用制度管人、管事;株洲市纪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发布禁令,同时在全系统进一步严明和重申公开办公、首问责任制等8项纪律;益阳市纪委依托益阳纪检监察网开发了“益阳市惩防体系建设与纪检监察系统自身建设监督管理平台”,推动了监督管理从注重结果考核到兼顾过程监控、从注重事后处理到侧重事前预防、从人工监督到运用科技智能控制的转变。
压实“两个责任” 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210件
严管就是厚爱。为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压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10月27日—28日,全省分南北两片召开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
“要落细落小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周农在会上强调。2015年,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共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件210件,其中自办110件,转办、交办100件。
2015年6月,衡阳市纪委办案人员违规留置谈话对象发生谈话对象跳楼坠亡的安全事故,省纪委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严肃查处了9名相关责任人,并对市纪委、市监察局主要责任人进行了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在健全制度、压实责任的基础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突出主责主业,强化执纪问责。重点审查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审查纪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案件,以及以权谋私、以案谋私,失职、渎职和违反“四风”的案件,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人员,追究了一批纪检监察领导干部的责任。
运用“四种形态” 谈话函询75名纪检监察干部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抓经常,擦亮“千里眼”,竖起“顺风耳”,对反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访线索,及时进行谈话函询,予以教育提醒;对新任职、有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家访约谈和谈话函询,扯扯袖子、红红脸,防止小错酿成大祸。2015年以来,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75名领导干部进行谈话函询。
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从纪检监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以及专家学者、法律界人士、新闻媒体和机关单位中聘请了20人作为特约监督员,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和“八小时以外”生活进行监督。
在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的同时,加大关心、保护干部的力度,努力为被诬告的干部及时澄清是非,对无中生有的坚决辟谣。今年以来,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通过调查核实,先后为6名纪检监察干部澄清了事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了一支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队伍,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对有的干部“红了脸”、“出了汗”,进行了组织的提醒告诫;对有的干部进行了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坚决维护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有效防止了“灯下黑”。(方可 王庆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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