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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去年立案1770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1833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破法”者,无不从“破纪”开始,必须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2015年,长沙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和执纪变为常态,确保长沙政治生态更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多次在重要场合强调。2015年,全市共立案1770件,结案1847件,处分党员领导干部1833人,立案数、结案数、处分党员干部数是近年来最多的一年。

  紧盯“关键少数”

  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者

  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违纪必究,落实“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是长沙纪律审查工作的主基调。

  2015年,全市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坚决查办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围绕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坚决查办发生在国有企业中的贪腐案件;严肃查办群众反映强烈、媒体网络曝光的违纪案件。对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掩盖事实,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尤其是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市场服务中心原主任李菊华、浏阳经开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刘良成、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原处长贺锡光……市纪委雷霆“亮剑”,一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案件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也彰显了市委惩治腐败的鲜明态度和坚强决心。

  去年,全市共立案1770件,比前年同期增加88.9%,其中涉及县处级干部51人,比前年同期增加70%;结案1847件,同比增长94.4%;处分党员领导干部1833人,同比增长93.8%,立案数、自办县处级干部案件、大案要案、结案率、遗留案件清理数等均位列全省第一。

  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

  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群众利益的损害最直接,群众感受最深切,必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严肃查处,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多次强调,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特别是“小官大贪”问题的查处力度。

  “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去年7月,《长沙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出台,吹响了全市重拳打击“蝇”害的集结号,拉网式排查在全市展开,聚焦“雁过拔毛”式腐败易发高发的领域,重点查处与吃拿卡要、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一大批“雁过拔毛”的“蝇贪”被严肃查处。

  “开福区湘雅路街道文昌阁社区原书记陈玉香、原主任夏意玲截留残疾人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麓区梅溪湖街道联络村山塘村民小组原组长于泽贵骗取国家迁坟资金,被开除党籍,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去年7月28日,长沙市通报9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11月份再次通报5起典型问题,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发不小震动。

  浏阳市公路管理局工务科副科长李顺航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给予其记过处分,并免去职务……去年10月30日,浏阳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长沙县重点工程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颜宇辉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去年11月18日,长沙县纪委严查“雁过拔毛”式腐败通报典型案例。

  典型问题的曝光释放了长沙从严查处“贪蝇”的强烈信号。在抓大案、要案的同时,让群众也能感受到反腐的成效,这也正是反腐“零容忍”的注脚和落点。

  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市纪委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把握和运用“四种形态”,纪律审查工作实现了向重点查违纪问题、注重抓早抓小、注重快查快结的转变。

  2015年,长沙出台并严格执行长沙市领导干部信访监督谈话等“四项谈话”制度,全市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40人次、诫勉谈话250人次、谈话函询524人次,做到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在审理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副调研员、食检中心原主任彭新凯一案中,审理人员坚持纪在法前,重点审核了彭新凯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占有公共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等违纪事实,按程序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后,随即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查证。一年来,市纪委坚持快查快结,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去年所有采取措施的案件,从立案到解除措施并移送均不超过2个月。

  反腐工作不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独角戏”,而是全市各级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的“大合唱”。2015年,市纪委切实加大反腐败协调力度,加强与公安、检察、审计等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强化协同办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安全文明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首要原则,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排查风险隐患,确保了全年纪律审查零违纪、零事故。

    继在市规划、市科技系统开展“以案释纪”后,市纪委在全市教育系统对明德中学原校长范秋明严重违纪案件进行案情通报和原因剖析,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管住一片的效果。针对查案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如针对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等腐败易发环节,督促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长沙市纪委 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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