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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手记】“乡贤”操办喜事也得守规矩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前些日子,祁东县纪委接到群众反映永昌街道某村“乡贤”龙某违规大操大办妻子的丧事,并趁机敛财的举报。
    县纪委调查组从外围调查得知,龙某有四十余年的党龄,担任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多年,能吟诗作画,处事公道,在老百姓中口碑好,有较大的威望。“乡贤”龙某知道调查人员进入村里调查情况后,便指使部分村民聚集起来向调查人员“请愿”。不少村民认为,龙某在本地德高望重,大家到他家“吃酒”是自发行为,县纪委对其进行调查是多管闲事。
    为了使调查工作不受到更多干扰,按照有关程序,调查组将龙某请到县纪委谈话点来谈话。谈话初期,“乡贤”龙某自恃是老党员,极不配合。一会儿打悲情牌,说自己深爱已经故世的妻子,想通过置办丧事来表达夫妻情谊,不让乡里邻居说闲话;一会儿打风俗牌,说隆重操办白喜事是当地的习惯。调查人员一方面对他妻子的故世、家庭的不幸深表同情,以抚慰心灵为主;另一方面指出他作为老党员、村干部,有义务带头移风易俗,更不应该借机敛财,以亮党纪党规为主。通过反复的思想教育,“乡贤”龙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调查,从包里拿出了自己收受红包礼金的《登记薄》。经查证,龙某为妻子操办丧事在头天晚上设宴27桌,第二天中餐设宴49桌,共违规收受礼金2万余元。
    2015年2月16日,祁东县纪委作出决定,给予龙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有关礼金给当事人,并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
    在对龙某进行党纪处分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声音。有的认为龙某是村干部,不是党员领导干部,不一定非处理不可;有的认为龙某是为妻子办理丧事,带有农村风俗因素,对他处理不能过于严苛。县纪委常委会经讨论后认为,恰恰是因为这起案件发生在农村,不光影响到党员干部形象,更助长了陈规陋习和奢靡之风,属于典型的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必须抓早抓细、挺纪在前,敢于问责。此通报一出,带来了较大的震慑效果。全县农村的退休老干部、退休老教师、退休老党员、退休老医生、退休老工人等“乡贤” 纷纷意识到,遇到此类情况,都要把自己“摆进去”,绷紧纪律这根弦。(祁东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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