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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一把手”及其家属共293人接受警示教育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津市市纪委在聚力反腐主战场、狠抓案件查办、构建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通过案件通报、案情剖析、案例警示三途径,发挥案件查办警示预防功效,巩固深化办案成果。
    一案一通报。实行案件查办“公开通报”,将查处的损害群众利益、贪污贿赂、失职渎职、违反廉洁自律制度四类典型案件,通过市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介在全市范围内即时公开通报;按季度进行典型案例汇编,下发至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市直单位纪检组织;坚持执纪监督“定向报告”,市纪委定期向市委通报违纪违规行为查办情况,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定期向市纪委汇报履行监督责任、落实办案要求情况。2015年4期案例汇编已全部完成印发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一案一剖析。对初发性案件、普发性案件、重处分案件等典型案件,在调查完结后撰写《案件剖析报告》,从违纪事实、发案原因、整改建议等方面对案件进行深度剖析。通过案件剖析,深挖违纪主客观原因,补齐发案单位制度短板,加强薄弱环节管理,探寻发案规律。今年来,对市水务局副局长杨某失职渎职案、市民政局公墓管理处刘某违反廉洁纪律案、市非税局局长封某贪污贿赂案等典型案例,做了案件剖析,并下发《案件剖析报告》至发案单位,督促制度、机制整改落实,注重治本和预防。
    一案一警示。通过违纪人员现身说法和警示教育会议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今年来,市纪委到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国土局等8家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要求发案单位正视个别干部违纪行为,加强干部职工监督管理,提高干部职工履职意识,健全工作纪律、财务管理制度;2015年7月,组织全体县处级领导干部,乡镇(街道)、市直单位“一把手”及部分正科级单位“一把手”家属共293人,赴津市监狱警示教育基地听取了2名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延伸警示触角,巩固深化办案成果。(津市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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