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出台禁酒令 公务活动早中晚餐一律禁酒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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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湘潭市“最严禁酒令”正式实施。除外事活动和招商引资,其它公务活动早中晚餐一律禁酒。
根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饮酒行为的通知》(下称《通知》)规定,要求湘潭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严禁公务活动饮酒(含早中晚餐),外事接待和招商引资活动除外。严禁工作时间和工作日早、中餐饮酒;严禁酗酒、赌酒、斗酒、强行劝酒、酒后滋事,严禁着制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饮酒种类包括白酒、红酒、黄酒、啤酒和含酒精类饮料等。
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建平介绍,凡有违反规定的,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执行本规定不力的地区和单位,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一律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凡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饮酒贻误工作、酗酒滋事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从严处理;同时,他们将严于律己,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反规定的,一律从重处理。 (湘潭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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