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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严防“灯下黑” 处分纪检干部14人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5年,衡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铸剑工程”等,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2015年,市纪委办结纪检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举报40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

   2015年,市纪委把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作为基础性工程,打牢践行“三严三实”的思想基础。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重点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把《中国共产党章 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等党纪条规纳入学习计划,要求参训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课程学习。全市纪检监察系统40岁以下的干部均要进行闭卷考试,成绩不合格者,暂停办案资格,补考合格后方能上岗。先后组织开展5次专题学习讨论,委局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落实,共撰写心得体会、理论文章110余篇,充分发挥带学促学作用。

    2015年8月5日,市纪委举办“铸剑工程”第六次专题讲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周福元作专题讲座,市纪委监察局、12个县(市)区纪委一线办案人员共100余人参加了学习。

    去年,市纪委立足于“铸剑德、练剑胆、亮剑锋、育剑魂”,继续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启动开展“铸剑工程”,打造执纪办案铁军。一年来,共举办3次专题讲座,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43批68人次参加了中央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

    《准则》和《条例》发布后,市纪委全文印发给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求机关党员干部原原本本进行自学,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市纪委落实《准则》和《条例》要求,连续发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和违反工作纪律的通报,对39起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党纪政纪处分37人,在监督执纪中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4月, 市纪委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监督的方式和有关工作制度。通知要求,“凡涉及纪 检监察机关(机构)及工作人员的信访举报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要统一归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办理;在研究制度建设、干部人事等有关事项时纪检监察干 部监督室负责人应当列席常委会议”。

    同时,市纪委还修订出台了《衡阳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衡阳市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监督有关规定》、《机关日常 运转工作规范》,建立了“一案三卡”(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制度、案件主办人员负责制等一系列制度,对文明办案、公正办案、廉洁办案情况 进行回访和评估,严防“灯下黑”。

    同时,市纪委坚持警钟长鸣、木鱼常敲,不仅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集中观看《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警示教育片,还组织委局机关干部到雁南监狱集中接受警示教育。(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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