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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加强业务学习 让纪检干部时刻处于“赶考”状态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省纪委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推出“周一业务学习日”制度。每星期一上午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开展纪检理论和业务的学习,让纪检干部时时处在“赶考”状态,凸显了学习的紧迫性,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

    轮流上阵当讲师,考业务是否熟练运用。2月5日,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组长谢宏有为大家讲述派驻纪检组的四大职能和八项权利,以及如何正确理解和履行职能。自此,纪检组每周一位同志,轮流在“周一业务学习日”上,进行相关政策理论或业务知识的讲解。主要内容为中纪委、省纪委反腐倡廉的建设的新要求,派驻机构改革后的新职能,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来确定。

    临场点将答问题,考知识是否刻印心上。“派驻机构改革中,大家都是新兵。纪检组人少事多任务重,每一位同志都要在自己的领域成为专家,又要在整个大局中成为多面手。”谢宏有要求按照这个高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每周的业务学习日,在培训之前,组长都要随机点名,对上周学习的知识点进行提问,考干部课上是否用心,课后是否消化。

    逐一发言谈体会,考理论是否真正理解。业务学习日上,纪检组同志必须就当日所学业务,座谈发言谈体会,令参学者既要认真听课,又要用心思考,达到学有所悟、学有所得,学以致用。2月22日,在《如何正确理解和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业务学习中,大家竞相发言,语言生动,理解深刻。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刘东生认为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监督执纪工作的导向,是抓早抓小的要求,是严管就是厚爱的体现。如今的监督执纪就应该像寺庙里“有事敲钟,无事敲木鱼”,经年累月,常抓不懈。有同志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每种形态喻为交通信号灯的绿灯、黄灯、橙灯到红灯,是对党员干部的层层设防,使人更容易理解。(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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