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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党纪处分74人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月29日,笔者从湖南省龙山县纪委获悉,该县2015年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取得了良好成效。

    2015年,县纪委共立案105件,结案97件,给予党纪处分74人、政纪处分27人(其中双重处分8人),免予政纪处分2人,免予党纪处分2人。党纪处分中给予警告、严重警告,以及行政处分中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轻处分的人员占处分总人数的76.2%,给予重处分的人员占处分总人数的23.8%,收缴违纪资金33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100余万元,通报典型案件14起。 (龙山县纪委 向富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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