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出台两《办法》 可从系统内外选拔干部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1:19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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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们乡镇的拟任纪委副书记王娜,之前是组织干事,表现比较优秀,工作扎实,这次从党建站‘挖过来’希望能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新气象。”湘潭县锦石乡纪委书记陈耀武边拿着文件边介绍说,这是该乡按照文件精神,从纪检监察系统外选拔的优秀干部。
2月14日,湘潭县出台了《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围绕“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为主”的主线,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条件范围、人才储备、交流任职、提名考察等四个方面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
明确提出:一,提名人选要拓宽选任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纪检监察系统外提名,注重从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二,明确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为提名提供人员储备。三,明确规定乡镇纪委书记人选一般应当异地交流任职,派驻纪检组组长一般应当交流任职等。四,明确了提名考察程序,规定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拟任人选进行提名考察。(县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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