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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70多个“一把手”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2月29日,桃源县70多家副科级以上单位“一把手”在全县十一届纪委第七次全会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这是该县为落实“两个责任”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

    责任状明确要求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能工作中不仅要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责任人还要在任职期间履行“一岗双责”,在抓业务的同时,认真履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将按照《桃源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实施责任追究。(桃源县纪委 黄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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