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严防从三类人员中选拔乡镇领导的不正之风
按照省委要求,乡镇党委换届将在4月底前全面完成。如何打好今年集中换届的“第一仗”,湘潭市纪委要求,抓好“九个严禁”、“九个一律”的落实,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起来,从严从快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以及造谣、诬告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乡镇党委换届,党员群众直接参与,社会关注度高,基层矛盾多,纪律风险点集中。”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要特别注意防控三种不正之风:一是严防从三类人员中选拔的不正之风。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防止标准不一、程序走样或缺位,防止搞暗箱操作,人情照顾,确保公平公正、选准选优。二是严防四股势力干扰破坏换届秩序的行为。严防敌对势力、黑恶势力、家族和宗教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特别是对合乡并村地区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要防止由于地合心不合等因素导致的干扰换届行为。三是严防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执行上的违纪违规。重点看换届提名人选的干部档案是否做到了“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是否做到了“凡提必核”,纪检机关有关廉政情况的意见是否做到“凡提必听”,反映有关问题的信访举报是否做到“凡提必查”,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选举期间,市纪委机关将会同市委组织部等有关单位派出巡回督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开展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换届风气不正、监督查处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地方和单位,市纪委将严肃追究县(市)区委、园区党工委和乡镇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责任。
“通过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强调,县(市)区党委、纪委和园区党工委、纪工委要把换届纪律监督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体现,时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湘潭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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