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受理243件信访举报 同比下降26.3%

2015年,湘潭县纪委着力处置信访问题,全县信访举报工作实现“三个同比下降”,受理信访举报243件,同比下降26.3%;上级纪委重要交办9件,同比下降10%;重信重访66件,同比下降16%……
把基层反映的问题当做“家事”,把受理信访举报工作作为维护党和人民“家业”的重要举措,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着手,湘潭县纪委、监察局努力跑好反腐倡廉“第一棒”。
热心接访让来访群众“宾至如归”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着感情做好信访举报工作,当群众的贴心人,让老百姓有‘家’的感觉。”在纪委信访接待室,湘潭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胡亚湘热情地接待着每一位来访群众。湘潭县纪委领导班子坚持定期接访、倾听诉求,为群众解决了一大批实际问题,在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了良好导向。
此外,湘潭县纪委还确定了“全员接访”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原先只有信访室干部接访到现在委局机关全员办信访的重大转变。胡亚湘一再强调:“群众是我们的‘家人’,对待上门来的家人就要拿出百分百的热心。”因此,接访人员总是热情接待、认真倾听,通过一张笑脸、一句问候、一把椅子、一杯热茶,让来访群众有“宾至如归”的感觉。
“纪委真是公平正义的‘守护神’!对老百姓反映的问题查得又快又清楚,对咱们就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面对热心接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湘潭县乌石镇一名上访群众竖起了大拇指称赞道。
信访渠道去年收集问题线索128件
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对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问题,湘潭县纪委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的方式,集中力量、优先办理,去年领导下访办结信访问题58件。
同时,湘潭县还建立起信访举报“录、分、阅、转、督、审、结、析、整”的9字法办理程序,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件。通过信访渠道,全年收集问题线索128件,给予党纪政纪立案3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给予诫勉谈话20人,提醒谈话19人,组织处理25人,实现了信访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在农村基层腐败问题易发高发的形势下,去年湘潭县排查出上访群众反映农村基层党员的问题122件,从严整治“蚁贪”和“雁过拔毛”问题,严肃查处了养殖项目资金、林业补助资金等4起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违纪问题,5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累计发放《整改通知书》26份,清退农民各种款项97.1万元,处分损害农民群众利益行为责任人27人。
湘潭县纪委还着力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和形势分析研判。实行信访举报月督促、季通报制度;要求各乡镇纪委分别就信访问题撰写信访形势分析材料或典型信访件办理的案例材料;组织信访室干部就疑难信访件开展了11次集中研判分析会议,形成了较规范的疑难信访件和重要问题线索的处理机制;对下转乡镇的信访件一一要结果,采取电话督办、发函跟踪、上门督查的形式,加大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做到件件有答复。
出台规定办法让村级“小微权力”行使在阳光下
“部分党员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是引发群众信访举报的主要诱因。”县纪委监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此,湘潭县已组织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村级“小微权力”14项36条,制定运行流程图,并在村部公示。使村干部“干什么”、“怎么干”、“不能干什么”亮在明处,加强群众监督。
同时,督促制定《湘潭县阳光村务管理实施办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完善村务公开措施。出台《湘潭县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湘潭县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推行村级财务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村账(资金)双代理。推选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支两委在村级重大事项、村务公开和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实行全程监督。
此外,湘潭县纪委还全力推广调查处理信访举报的创新举措。对反映问题线索(业务内问题)和利益诉求(业务外问题)相交织的信访举报问题,采取开“诸葛亮会”的方式处置,集思广益,分类处置。为化解信访人对调查事实的疑惑态度,在不泄密和保护证人隐私的情况下,通过PPT将一张张原始票据、附带证人亲笔签字的证明材料等逐一变成照片,形象直观地展示给信访人,既给了老百姓一个明白,又展现了纪检监察干部秉公办事形象。
针对疑难典型问题,湘潭县纪委建立了联合办案“四项机制”,即联合办案指导机制、联合办案用人机制、联合办案协调机制、联合办案督查机制,将全县17个乡镇划分为3个片区,由县纪委牵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疑难问题进行交叉调查,既整合了办案力量,又确保了调查的公正性,提高了疑难信访举报案件处理质量和效率。2015年,开展联合办案7件次,化解疑难信访举报案件7件,转立案查处7件。(湘潭县纪委 潘宇星 毛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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