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2015年党政纪立案215件
2015年,湘潭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腐败,全年党政纪立案215件。
追究7个单位和16名干部的主体责任
湘潭县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常委、人大主任、政协主席、县政府副县长带头对“两个责任”进行宣传督导,带着问题约谈、拉下脸来批评,着力解决责任落实“上热下冷”问题;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带队对全县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持续不断传导压力。
在县委的示范带动下,全县各级党组织主动对好表、聚好焦,10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接受“两个责任”电视访谈“现身说责”;为600余名科级干部“量身定制”了责任清单;124名党政“一把手”在干部大会上述责述廉;92个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定期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履责情况,形成了“人人肩上有担子”的格局。
按照“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要求,湘潭县不断加大问责力度,先后追究了7个单位和16名干部的主体责任,形成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震撼效应。
立案党政“一把手”9人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湘潭县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构建了网络、来电、来信、来访“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健全了协商沟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等工作机制。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239件次,党政纪立案215件,同比上升58%,涉及科级干部40人,党政“一把手”9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
改进纪律审查方式,注重抓早抓小,先后对200余名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提醒教育,为80余名反映失实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最大限度保护了干部。
夯实基层基础,为乡镇纪委配齐办案设备、配优工作班子,健全片区联动、交叉调查、交叉审理等机制,不断提升基层执纪能力。去年,乡镇、县直机关立案数同比上升64%;信访举报总量同比下降26.3%,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不断提高。
暗访24轮次通报批评109人
元旦、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是“四风”问题的易发期、多发期、高发期。湘潭县纪委抓住这些时间节点,采取交叉暗访、“点穴式”暗访等方式,持续不断释放正风肃纪强烈信号。全年,县纪委组织开展暗访24轮次,下发通报9期,点名道姓通报批评109人,处分76人。
盯住具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组织职能部门采取票据倒查、账务清查等方式,重点对公务消费纪律执行、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查处了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严肃处理了14名违反财经纪律的干部,就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向14个单位下发整改意见函。
盯住县委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加强巡查监督。全年,对8个单位进行了集中巡查,对园区土地审批进行了专项巡查,提出巡查意见28条,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湘潭县纪委 潘宇星 雷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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