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山区:制发1号文件落实“两个责任”
“两个责任”落实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障。2016年,赫山区将从“明责、督责、考责、追责”四举措入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明责——制发一号文件。2016年伊始,赫山区委即印发“一号文件”,明确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内容详实具体,要求全区各单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好“两个责任”的履责清单和实施细则,对照责任清单层层“签字背书”,压实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督责——建立督查机制。建立“两个责任”督查机制,突出加强对主体责任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落实责任的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要求加强同级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督促督促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履责不及时、不到位且拒不改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纪委。要求加强对下级的监督,要与下级党委(党组)签订履职责任状、履责承诺书,通过采取实地督查、述廉述责、定期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检查责任落实情况,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考责——纳入绩效考核。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评估。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取消其班子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对其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追责——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落实责任要求的,将依照《赫山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严格追究责任,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赫山区纪委 丁净 高晓军 周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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