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努力实现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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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室主任在年底考核中被亮黄牌;2名年纪较大或身体状况较差的同志主动提出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又有6名经过层层筛选的干部在春节前履新……这是桂阳县纪委实行“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一个侧影。
去年8月,桂阳县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明确选用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符合6个条件,有5种情形之一的不予选用,有10种情形之一的应予调离纪检监察系统等规定。
出台《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提出在机构设置明确但却没有批复下来的情况下实行纪委机关委室临时召集人负责制,按照群众推荐、岗位考试、常委评议的方法,根据机构设置要求明确10名委室临时负责人,负责主持委室工作。
实行岗位“双向选定”方法确定委室人员。制定《岗位评定考核实施办法》,每月一小评,每季度一总结讲评,每半年一评定,给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打分,亮相。
这些干部管理措施实施半年来,县纪委机关完成了新一轮调整。其中,2人调离了纪检岗位,2人实现交流,2人从室主任岗位退下来。(桂阳县纪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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