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查处42名村组干部 同比增长110%
2015年,湘乡市纪委监察局从严从快查处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群众钱款财物及贪污挪用公款公物等行为,共立案查处农村党员干部66人,村组干部42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
查处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9件49人
在湘乡市信访举报件中,反映镇村两级干部存在贪腐问题的举报件占70%,而其中涉及村干部腐败问题的举报高达80%。
对此,湘乡市纪委将查处基层干部“雁过拔毛”式腐败作为纪律审查工作的重点。通过约谈各乡镇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推动党委、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整治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查处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49件49人,乡镇科级干部1人,一般干部15人,农村党员干部33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2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长期困扰基层的信访问题也得到了有效化解。
乡镇办事处共立案111件111人
根据基层信访件面大量广的情况,湘乡市纪委激励乡镇纪检力量成为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主力军,推动问题解决在基层;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明确乡镇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实现了纪委书记专职化。
全年湘乡市22个乡镇办事处自主查办案件111件,占全市立案数54.2%,同比增长70.77%。查处党员干部涉嫌经济贪腐类案件占29.67%,违反作风建设类占23.08%,失职渎职类案件占12.08%,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案件占14.7%。
乡镇办事处案件办结率达到100%
针对以往乡镇纪委书记业务水平不强,致使许多案件办成“夹生案”引发群众不满的情况,湘乡市纪委开展了全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统筹安排22个乡镇纪委书记到市纪委相关部室进行业务实操实训,与市纪委工作人员共同办案;推行分片协作办案模式,3个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乡镇办事处,对其办理的案件指导把关,对疑难案件提级办理。
2015年,全市各乡镇办事处自办的111起案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湘乡市纪委 王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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