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出台办法量化考核纪检干部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45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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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芷江县纪委出台《芷江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量化考核办法》,采取100分基础分上的扣分制和加分制量化考核纪检干部,考核结果将作为绩效评估、评先评优、交流提拔的重要依据。
《办法》规定,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对于年度总分低于60分且年度排名在最后一位的纪检监察干部,取消其年终奖金和评先评优资格;年度总分低于30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取消一切奖项;连续两年排名在后三位且得分低于60分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或调整岗位;分管不力的委局领导干部,附连带责任,予以相应的处罚;工作成效突出、获得上级表彰、工作创新并获得经验交流推广的纪检监察干部,可获得奖励加分,上不封顶。
为确保《办法》落实到位,县纪委还实行每周例会制、定期督查制、每月公示制、年终评比制和每周“嘉奖、督办令”的《办法》管理机制。(芷江县纪委宣传部 田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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