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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乡镇统一设纪委书记、副书记,专职专岗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3-21 16:47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永州市纪委紧紧抓住今年地方党委、纪委换届的契机,着力从四个方面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设立监察室,与纪委、纪工委合署办公。二是合理设置乡镇纪委领导班子职数。全市乡镇纪委委员职数各增加2名,即一、二类乡镇纪委委员由过去的5名增加到7名,其中设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专职纪委委员2名、兼职纪委委员3名;三、四类乡镇纪委委员由过去的3名增加到5名,其中纪委书记1名、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专职纪委委员1名、兼职纪委委员2名。街道办事处纪工委领导班子职数参照三、四类乡镇纪委设置。三是选优配强乡镇纪委领导班子。根据省、市委提出“配强纪委书记,做到专职专岗”的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统一设专职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做到专职专岗,并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和条件,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着力选用政治坚定、原则性强、清正廉洁、敢于担当、驾驭能力强、在群众中威信高的优秀领导干部担任纪委书记。四是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本次乡镇纪委换届后,新进的纪检监察干部较多,除要求县级纪委组织以案代训、以会代学和各类短训班外,市纪委拟在市委党校分期举办新任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专题培训班,提高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审查能力,确保乡镇纪委真正能够胜任纪律审查工作,从源头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永州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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