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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城区:62项“责任清单”让两个责任具体可行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根据区委出台的责任清单,我每年至少要主持召开4次党委会议;至少主持召开1次党风廉政建设会议、1次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会议……现在,我的工作日程安排得很满,切实感受到了主体责任的压力。”说起3月15日望城区出台的《长沙市望城区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桥驿镇党委书记吴南军把自己的责任牢牢记在了心上。

    望城区纪委六次全会明确将今年作为“两个责任”执纪监督年,厘清责任是落实责任的前提,也是启动和实施责任追究的基础。针对当前“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望城区结合本地实际,对“两个责任”进行了细化、具体化,探索建立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清单化管理制度。
    “责任清单”共分为2个部分。第一部分《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党委(党组)主体责任38项,其中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有18项,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有10项,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10项。第二部分《纪委(纪检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计24项。据了解,望城区“两个责任”清单把责任内容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一项项具体工作任务,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提供了可操作的履职手册。
    为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以刚性问责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制度相配套,望城区正在制定《责纪同查实施办法(试行)》。望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秦国良表示:“有责任清单,有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有考核,我们在落实‘两个责任’上就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形成了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望城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李前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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