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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抓早抓小 关口前移 运用好“四种形态”

编辑:彭超雄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茶陵县林业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冬喜违规操办乔迁宴被免去其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局长、纪委书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接受宴请的其他6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诫勉谈话处理,对参加送礼的81名公职人员予以全县点名通报批评……”

    “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专项整治中,市纪委对10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对9名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上述案例是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在媒体刊发的案例通报,通过这些通报,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有了直观了解。

    今年来,株洲市纪委认真实践执纪监督“四种形态”,找准职责定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紧扣“四变”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变“事后问责”为“事前预警”。在坚持常规教育力度不减的情况下,不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今年来,组织观看《红包·炸药包》、《不可触碰的底线》等警示教育片320场次;组织3000多名党员干部参观桥头堡、茶陵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代表到法院旁听贪污受贿案庭审。加大早发现、早教育、早提醒、早纠正力度,市、县纪委先后对23名领导干部进行预警谈话,纠正其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1项。

    变“紧盯违法”为“紧盯违纪”。摒弃以往“放长线钓大鱼”的办案观念,建立涉案线索排查制度,杜绝把问题线索揣在口袋里、锁在抽屉里,坚持“抓大不放小”。对信访举报件进行大清理、大排查,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实现了信访举报件“零暂存”的目标。建立明察暗访24小时快报机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力度,通报纠“四风”查办的典型案例。今年以来,已编发通报3期,曝光“四风”问题12起,给予21名党员干部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变“求全责备”为“快查快结”。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缩短时间,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涉嫌犯罪第一时间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去年以来,全市立案  783件,移送司法机关58件,使用“两规”2件,使用“两规”率仅为0.25%。纪律审查平均周期大大缩短,如市纪委在查处醴陵市委原副书记林某案件中,从案件初核到移送司法机关仅用30天时间。

    变“抓大放小”为“抓早抓小”。充分运用函询、诫勉谈话、通话批评、停职检查、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等问责手段,以及党纪轻处分等方式,做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防止由违纪滑向违法,防止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去年以来,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817人次中,党纪政纪轻处分464人次,占57%;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295人次,占36%;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后移送司法机关的58人,仅占7%。(株洲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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