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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组织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准则》《条例》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3月23日,长沙市2016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暨《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宣讲会议召开。
    3月23日是我们党的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1949年的3月23日,毛主席率领中国共产党人从西柏坡进京“赶考”。自2010年起,长沙将每年的3月23日定为长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日,至今已是第七年。
    今年的长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警示教育活动,结合湖南省委在全省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年活动的部署,邀请了省委“两项法规”宣讲团成员、省纪委常委刘大放作专题辅导报告。刘大放以“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构建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主题,从《准则》《条例》修订颁布的历史背景和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重点要求、主要原则和特征特点以及学习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基本要求四个方面进行了专题辅导。他提出了“十知十守”: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知至,守住理想信念底线;知规,守住谨慎用权底线;知足,守住名利金钱底线;知拒,守住拒绝美色诱惑底线;知害,守住亲情关怀底线;知局,守住社交交友底线;知趣,守住个人嗜好底线;知止,守住接受监督底线;知责,守住恪守职责底线;知省,守住表率示范底线。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担当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有力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长沙落地生根。要结合“两学一做”要求,自觉当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践行者、引领者,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看齐“高线”、严守“底线”,努力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中。各级纪委要积极适应《准则》和《条例》的新变化,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正确运用和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监督传导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营造更加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长沙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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