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十不准”严防建制村合并中的违纪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10-18 10:34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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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张家界市纪委监察局下发《关于严明建制村合并工作纪律的通知》,申明“十不准”严防建制村合并中的违纪问题。
通知指出,全市建制村合并期间坚决做到“十不准”,即不准处理、转移、隐匿村集体资金和实物资产;不准变卖固定资产,暂停一切资产租赁、工程承包等行为;不准突击安排由原行政村支付报酬的人员;不准私分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准突击花钱,用集体资金大吃大喝、送礼、组织外出学习考察;不准擅自提高村干部报酬待遇,违规滥发钱物;不准虚设、伪造债权债务,毁灭账册;不准瞒报、漏报和虚报村集体资产;不准建“账外账”,私设“小金库”;不准拖欠、占用村集体款项和实物及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区县、乡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对并村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纪律审查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从严从快查处。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并村工作的有关纪律和规定执行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实施严肃问责追责。(张家界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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