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一起案件问责十名领导干部
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以前,只要自己不贪,其他人即使违纪违法跟自己也没多大关系。现在如果‘没有看好自家的门,管住自己的人’,也会因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3月23日,湖南省益阳市某单位一把手提到近日市纪委全会上通报的10起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时,对笔者说道。
益阳市去年以来不断深入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确责履责制度,形成追责问责的高压态势。据统计,2015年以来全市共有77名责任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该市研究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构建责任具体、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和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倒逼机制。制定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党组织23项主体责任事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16项监督责任事项,以及24种追责情形,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该市层层签订责任状,组织开展落实“两个责任”约谈、述责述廉、专项督查、交叉检查等活动。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对3个区县(市)和6个市直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7名区县(市)党政正副职领导、6个市直单位一把手进行述廉评议,抓好省委巡视工作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益阳市确定2016年为“一案双查”年,对履责不力者进行严厉问责。前不久,市纪委牵头查办了农机购置补贴领域系列违纪案件,共立案审查31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7人,追究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10人,在全市上下激起强烈反响。(纪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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