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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运用“四种形态” 防止“小违纪”变大问题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3-29 07:40 来源:三湘风纪网

    “祁东县风石堰镇林业站站长刘小平,副站长匡华桂、邹天喜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向村委索要香烟,并违规报销务餐费424元,受到警告处分……”

    近日,衡阳市纪委发布的一则通报引起了当地干部群众的热议。“报销424元就给处分,纪委是不是在故意‘找茬’?”对此,衡阳市纪委负责人表示,“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就是要抓早抓小、违纪必究,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才能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改变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的状况。”

    祁东县风石堰镇林业站站长刘小平,副站长匡华桂、邹天喜皆为风石堰镇晏家村包村镇干部,到所联系的村从事包村工作是他们的重要日常工作。

    2015年1月,刘小平、邹天喜和匡华桂参加晏家村召开的低保工作评议会,每人领取了村委会发放的1包白沙烟(10元/包)和作为“误餐费”的40元小红包,合计150元。

    2015年9月7日,风石堰镇晏家村村委会在镇林业站会议室召开村级财务账目封存会议,风石堰镇林业站站长刘小平当场安排镇林业站副站长邹天喜购买3包芙蓉王香烟(25元/包,合计75元),分发给自己、邹天喜、匡华桂。会后,刘小平想起还有缺席本次会议的徐志平、陈安生、徐期等其他3名镇政府工作人员,他再次提出要晏家村干部购买3包香烟,送给徐志平等三人。晏家村主任何响某答复了其要求,另外再购买了3包芙蓉王香烟(25元/包,共计75元)。分两次购买的6包香烟,共计150元钱,全部由晏家村委会报销。

    2015年9月14日上午,风石堰镇晏家村召开并村相关工作会议并征求村民意见,会议结束后,晏家村村委会给刘小平和邹天喜每人发放了50元的“误餐费”,共计100元。这些情况事后被群众向县纪委举报。

    收到群众反映风石堰镇林业站有关问题线索后,祁东县纪委立即展开了对风石堰镇林业站站长刘小平,副站长匡华桂、邹天喜3人违纪问题的调查取证。

    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调查,刘小平等三人最初认为有点“小题大做”。“不就是屈屈几包烟,领点小补助,收点小红包,至于吗?”他们为自己叫屈。

    纪委调查人员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的教育。“虽然你们收受的钱物金额不大,但是纪律面前无小事,你们的行为已属于违纪违规,违反纪律就必须接受处分。”“不要认为是故意找你们麻烦,这是在救你们,犯小错误时如果不提醒纠正,将来你们就有可能栽大跟头。”

    刘小平等人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解开了心里的“疙瘩”,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省。“自己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不够,对四风危害认识不足,对自身要求不严”,“对流行的一些歪风邪气不能自觉抵制,在‘潜规则’中变得麻木不仁,把‘伸手’当成了习惯”。

    根据调查结果,刘小平、邹天喜和匡华桂违反廉洁纪律,祁东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由县林业局分别给予三人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香烟和领取的补助被责令退回;责成风石堰镇纪委追回徐志平、陈安生、徐期等其他三名镇政府干部收受的香烟折价款75元。

    这起案件的查处是衡阳市纪委转变执纪观念、灵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一个缩影。“不虑于微,始贻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衡阳市纪委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深抓实抓细微,在正确运用“四种形态”中体现对党员的严管厚爱。去年,该市通过函询约谈等方式对94名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处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同时,衡阳市纪委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去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559件、查处1500人,分别同比增长149.8%、156.4%。在强大的反腐压力下,一名在职县处级领导干部主动向市纪委交代违纪问题,真正达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李涛 肖柏仁 贺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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