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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向“雁过拔毛”式腐败说“不”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3-30 08:3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衡阳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去年,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138起,问责1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挥出重拳,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今年2月初,衡阳市纪委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行动,盯紧盯牢强农惠农专项资金,对于中饱私囊、卡拿索要行为坚决查处,打通惠农政策“最后一公里”,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苍蝇’虽小,危害不小;‘蝇贪’成群,其害如‘虎’!发生在基层的腐败问题,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强调。

近年来,衡阳市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去年,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138起,问责186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69人。

  因套取危房改造资金、收受办理孤儿证好处费,常宁市烟洲镇原副镇长兼民政办主任周小平被立案调查,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因截留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南岳区南岳镇樟树桥村党支部书记旷银兰和党支部委员李长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老虎太远,苍蝇天天扑面,要让老百姓感受到反腐败的成果,增强对执政党的信心,必须既严打老虎,又狠拍苍蝇。”衡阳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将深入开展基层信访举报积压件“大起底”、大排查,严肃查处和纠正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在土地征收和惠农资金申报分配使用等领域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等严重问题;坚决查纠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中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行为;严肃查处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吃拿卡要甚至欺压群众的违纪行为。

   集中通报,向“雁过拔毛”式腐败说“不”

  “南阳镇淝江村原村支书严庆忠在2006年至2012年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总计侵占94187元;南京镇马鞍村原村支书邓桂林从村民邓某处索回本村已死亡的五保户李某五保户供养款存折后,不按规定报告核销,反而分三次从李某的五保户供养账户上领款共计5419元,并将该款占为己有……”今年2月底,耒阳市集中通报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市党员干部中引发不小震动。

  有干部坦言,用这种点名道姓的方式公开曝光典型问题有很好的警示作用,让党员干部自觉对“雁过拔毛”式腐败说“不”。

  据统计,2015年,衡阳市紧紧围绕中央八项规定,针对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突出问题,抓住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关键节点,组织1800多个暗访组,开展监督检查334起次,检查单位4000余家次,形成了“节点必查、日常抽查、联合督查”的常态化模式。全市共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76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82人,下发作风建设通报63期。

   注重规范,用制度的“笼子”管住基层干部

  常宁市纪委专门出台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和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的“24条军规”,拧紧村级财务管理“安全阀”,遏制“雁过拔毛”式腐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实行“一案四查”,即一查当事人的违纪违法直接责任,二查回访责任人的回访责任,三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四查纪委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经过半年的规范整顿,发现违纪违规线索51个,查处“雁过拔毛”式贪腐典型案36件。

    针对民生资金管理和村级财务混乱问题,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出台了《衡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落实民主理财、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全市村级集体财务管理。同时不断创新方式,建立乡镇纪委联动协作机制,共同查办反映问题严重、违纪金额较大、案情相对复杂、本乡镇单独组织查处有困难的问题线索,力求精准发力打击“蝇害”。(衡阳市纪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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