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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八个严禁”廉洁提示卡促清明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3-31 08:37 来源:三湘风纪网

    清明节将至,桂阳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借助《桂阳手机报》平台向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提醒,并下发了清明期间“八个严禁”廉洁提示卡,进一步严肃相关纪律规定。

    “八个严禁”廉洁提示卡明确,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用公款进行旅游、吃喝、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组织或参与“做道场、跳大神、鉴风水”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铺张浪费,搞吹拉弹唱以及追求低级趣味的行为;严禁在城区规划区内道路、居民社区、景观区、公园等公共场地焚烧冥纸;严禁携带火种上山和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值班值守人员擅离岗位,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维稳工作。
    清明节期间,桂阳县纪委、县委作风办将会同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把纪律挺在前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不但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维护党的纪律严肃性。(桂阳县纪委 欧阳集中 张书荣  杨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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