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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届风气监督】资阳区33条负面清单具化换届选举纪律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01 08:43 来源:三湘风纪网

    “严禁在换届工作中利用同乡、同学、战友等关系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3月17日,在资阳区乡镇换届动员会上,指着区纪委刚发下来的《资阳区换届工作纪律负面清单》,长春镇党委书记笑道:“以后同乡同学的聚会,要尽量少去了。”

    在区乡两级换届之际,资阳区纪委根据上级精神和换届纪律要求,认真思索区、乡(镇)换届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负面现象,针对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和区乡(镇)“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和拟提拔人选三种不同类别的对象,因人制宜创新工作思路制定了33条负面清单,将换届工作纪律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列举出来,使得换届工作中的可为与不可为都一目了然。
    “负面清单”共分3类33项。其中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负面清单12项,共产党员和区乡(镇)“两代表一委员”负面清单11项,候选人、拟提拔人选换届工作纪律负面清单10项。负面清单就是“黑名单”,就是“禁区”,资阳区把换届选举中的禁止情形细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量化可控的一项项具体行为,为保障换届工作纪律提供了可操作的履职手册。资阳区纪委党风政风室主任宁君表示:“在换届工作中任何相关人员只要是具有负面清单所列的禁止行为,我们都将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绝不姑息。”(资阳区纪委 贺加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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