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十不准”》为党员干部人情往来立规矩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01 07:46
来源:三湘风纪网
分享

日前,芷江县出台了《基层党员干部人情往来“十不准”》(以下简称《“十不准”》),要求全县党员干部不准变相分批次分地方超范围操办婚丧嫁娶事宜,以及其他喜庆事宜。
《“十不准”》还规定,不准在婚丧喜庆中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不准在婚丧喜庆中搞有损社会公德文明的庸俗活动;不准搞风水迷信、大修祖坟陵墓,不得参加50人以上规模的挂众青;不准用公款赠送礼金及礼品,或者收受任何单位的公款送礼和贵重物品;不准组织参与宗亲会、拜兄弟、结金兰、认干亲等带有小圈子性质的活动……对允许办理的嫁娶、丧事宴席,党员干部必须严格按程序报批。
《“十不准”》被全县干部群众称之为史上最严的纠四风、治陋习“铁规禁令”。围绕《基层党员干部人情往来“十不准”》,芷江县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进行定期督查、不定期暗访、电话调查,并邀请全县干部群众随手拍摄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陋习”现象,编织全覆盖的“监督网”。并筹划开办《党风廉政专栏》电视节目,通过百姓问政、专家访谈、以案说纪等形式,深入挖掘各种“四风”“陋习”现象并曝光,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进行“一案一剖析”,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芷江县纪委 田鸿)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