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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岳区:两干部午餐饮酒被立案调查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06 09:15 来源:三湘风纪网

    “现在是否有党员干部工作日中餐不准饮酒的规定?干部中餐饮酒的问题纪委管不管?” 3月22日中午,南岳区纪委领导接到举报电话。

    “管!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处理!”区纪委领导当即安排党风政风监督室同志着手调查核实,尽快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交代。
    经查实,3月22日上午,南岳区教育局副局长王某带队检查组对区内部分学校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全面检查,在一个学校检查完已是中午12点半左右,考虑已过了机关食堂开餐时间,且下午还要继续到其他学校检查,于是检查组几个人就到附近一饭店开了个工作餐。期间,副局长王某和检查组成员旷某每人喝了一点米酒。后经呼出气体酒精测试,证实王某酒精含量为61mg/100ml,旷某酒精含量为41mg/100ml,两人均为饮酒状态。
    在组织调查期间,王某、旷某二人对工作日中餐饮酒的违纪事实如实交待,并对因自身要求不严而发生的错误进行深刻反思和检讨。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王某、旷某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南岳区纪委 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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