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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县:违规赈酒 领导必须“买单”

编辑:蒋伟 发表时间:2016-04-07 10:1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石门县纪委发出通知,重申婚丧喜庆事宜有关纪律,除追究违规操办者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检负责人责任。意味着工作人员和村居干部违规赈酒,所在单位领导也必须“买单”。

  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省、市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要求,以及县委“三治九禁十不准”要求,全县工作人员做严守纪律的表率,带社风民风,树立和弘扬文明、节俭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同时,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织)监督责任,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向县纪委申报备案时,必须要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署意见。对违反纪律行为不制止、不查处,或制止、查处不力的,将依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近两年,石门县纪委狠抓公职人员和村居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遏制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大肆敛财、铺张浪费的不正之风,多名干部职工因违规赈酒、吃酒受到惩处,全县城乡居民乱赈酒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此次重申有关纪律,给予心存侥幸者以当头棒喝,进一步夯实各单位负责人肩上的责任担子。(石门县纪委 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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