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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百分制”考评

编辑:李慧芳 发表时间:2016-04-08 08: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日前,炎陵县出台《全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考评办法》明确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实行百分制考评,其结果作为落实责任制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排名靠后者将由县纪委进行提醒谈话。
    《考评办法》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责任归纳细化为廉政教育、信访办理、纪律审查、创新提高、文稿报送等9大项内容,每一项都明确了考核指标和计分办法,设立了加减分项目。
    考评以日常考核、交叉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主要是通过月报表、工作督查、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了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交叉考核是抽调一线干部异地考核,互相学习、交流、提高;年度考核为年底实地考核,现场查验相关工作成果和佐证资料。按照考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需在每月25日前上报《工作月报表》,报告本月主要工作、亮点、存在的问题和后段打算。(炎陵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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