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手记】把群众的“小事”当“大事”
“如果不是纪委出面,熊长友的那栋违法建筑怕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拆哦,我家的问题也不会得到解决了……”3月28日一大早,芷江镇桃花溪村二组村民彭凤祥就赶到县纪委办公室道谢。
2015年11月30日,彭凤祥来到县纪委反映:该村村民熊长友擅自在他家正门口的52.8平方米集体土地上开工修建平房一座,该建筑后墙紧靠彭凤祥家阳台,对他家房屋的采光性和安全性造成了很大影响。过去5个月里,彭凤祥分别向国土和住建部门多次进行了反映,国土和住建部门也先后对熊长友下达了停建通知书、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限期拆除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熊长友都签字认可了。原本以为问题应该能够解决,然而让他想不到的是熊长友这栋违法建筑在两个部门的数次“通知“下依然建成封顶了,他再去找国土和住建部门,却没有得到任何答复。
听到彭凤祥所反映情况,我们马上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事件。对于不作为、慢作为,县里早已出台了《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办法(试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正确高效履职暂行办法》,还建立了末位淘汰制。
当即,我们就将情况向书记作了汇报,书记也当场批示成立调查组。经多次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我们掌握到了详实完整的“第一手“资料。随后,我们分别约谈了县国土和住建部门的“一把手”。
“桃花溪村二组村民彭凤祥反映的该村熊长友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事,作为一把手你知不知道?为什么你们没有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这么长的时间你们都做了什么?”
对于彭凤祥反映的问题,两个“一把手”都说自己知道,并不是他们不对熊长友的违法建房不进行拆除,而是还在走程序——住建部门已起草了《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制止桃花溪村二组熊长友违法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并送达给了县政府办;国土部门拟准备将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为什么你们没有对彭凤祥说明解释了?这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必须改正!”
两个“一把手”都表示以后在工作中一定做好说明解释工作,避免让群众因为不了解事情真相而引发矛盾和不满。
“走程序不是不作为、慢作为的‘挡箭牌’,你们现在有没有拿出具体的拆违时间表?”
两个“一把手”对此都没有表态,理由是拆违需要多部门联合执法,需要部门各自分管的县领导牵头。
作为基层纪检干部,我们深有体会:“小事”处理不好,矛盾积压多了,就会酿成“大事”。作为党员干部,对于群众反映的任何“小问题”,都不能患“问题麻木不仁症”,应该把他们的“小事”视为自己的“大事”,多站在他们的角度去思考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多、更优、更人性化的服务。群众是最单纯、最善良、最感恩的,只要真心实意的把他们的事情办好、办实,他们就会把政府和干部当亲人。显然,两个“一把手”在思想上还没有完全“认错”。
为避免两个“一把手”在小事上栽“大跟头”,我们对他们进行了提醒,说明不作为、慢作为的危害和影响,明确表示如果他们继续以各种理由不作为、慢作为将严格进行追责,督促他们尽快依法对熊长友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同时,我们也表示会将调查掌握的情况及时向政府主要领导汇报。
“太感谢纪委领导了,不然我们真的会在小事上犯大错误呢!”谈话结束后,两个“一把手”都表示回去后将尽快抓好工作落实,把群众的“小事”当做自己的“大事”办。
2016年3月28日,彭凤祥反映的熊长友违法建筑问题在历时9个月后,在县长王海涛牵头、多部门配合下终于被拆除了。对此,我们也很高兴,因为我们不仅仅解决了一件信访问题,更重要的是还挽救了两个“一把手”和一批干部。(芷江县纪委 田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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